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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市新北区新星实验学校加装电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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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新星实验学校加装电梯工程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

    招标编号

    HLXX-2025001

    项目估算造价

    19.35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常州市新北区新星实验学校加装电梯工程,包括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类)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

    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303室(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开标室(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朱老师  15380003911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  工  0519-85182908

    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星实验学校加装电梯工程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

    2)建设规模:/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及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材料、人工、机械、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60日历日。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

    资质等级

    1

    常州市新北区新星实验学校加装电梯工程

    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9.35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工作日8:30—17:00时)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303室(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9-85182908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格式详见附件)

    ⑥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公告发布前三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本工程不满3家单位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U盘等。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建造师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变更,则需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资格审查时发现投标建造师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8)投标注册建造师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500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钟楼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2110000000176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2)投标单位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并在投标当日签到的同时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至交款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⑤未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19]231号文执行。

    7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如投标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6)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企业全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有资料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⑦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及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的要求,投标单位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必须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核查为合格,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为: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委托人(如有)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9、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告发布时间即投标人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网站为:http://www.czhlgczx.com,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10、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8:30至2025年6月19日下午17:00

    获取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303室(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名单位登记邮箱。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6月27日13:30-14: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380003911

    代理机构:江苏汇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3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85182908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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